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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各級學校開辦的營養午餐,限定採用CAS標章的雞蛋,造成境用的雞農無法銷售,李長生議員30日在市政總質詢中,力促陳菊市長應採用就地食材,才符合照顧地方子弟福祉原則。

由於在99年時縣市未合併時,高雄市就規定營養午餐的食材,其中雞蛋一定要有CAS標章才能取用,當時高雄市內雞農不多,合併後高雄縣的雞農甚多,他靠著雞蛋維生,造成無法受到照顧被營養午餐摒棄在門外。

李議員為阿蓮、路竹不少雞農發聲,希望農業局、衛生局能加派人員檢驗後,就當受到採用的資格,尤其他們所生產的雞蛋,加工製造成鐵蛋外銷國外,早已獲得國際人士的認同,可是卻獨獨被高雄市的營養午餐所不認定,實在令人不敢苟同。

他建議祗要雞農辦理登記後,由農業局、衛生局能派人加以檢驗通過,就能被接受才對。農業局長蔡復進表示,針對源頭加以檢驗,配合需要可以接受。衛生局長何啟功表示,已對市場上所有的雞蛋進行抽驗,其中也包括CAS。

針對農業局、衛生局首長先後如此說明後,李議員又問教育局長的看法?鄭新輝局長表示,主要作用是對孩子、家長的安全把關,對農業局、衛生局的檢驗並不排斥。

陳菊市長表示,對學生食材採取最高安全標章,就是確保飲食衛生,農業局對地方農民有責任輔導、衛生局對檢驗把關,若與CAS無異而出具証明,教育局就應接受。

此時台上的主席許崑源議長表示,未合併前針對雞蛋安全有所規定,無話可說,如今已合併境內雞農增加,當然就應優先照顧才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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